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

您不能不知的生活法律常識

您不能不知的生活法律常識......分享者的叮嚀:
有一個人努力工作三十餘年,省吃儉用,總算有了七百萬元定存,本想可以安享餘年無慮。豈知,有一天,法院執行處將他所有儲蓄全部查封,經向法院詢問始知,因他的父親生前對銀行負有五千萬元債務,他未於父親死亡後三個月內拋棄繼承,即必須繼承父親全部債務。他祇因為不懂法律,即必須付出一輩子辛苦積蓄的代價,您說冤枉吧!
設使您每天工作八小時,每年工作二百五十天,工作三十年後退休,一輩子總計工作六萬個小時。您一生勤勞工作的所得,可能祇因不懂法律而全部付諸流水。所以,聰明的您......
如果不想把辛辛苦苦所掙來的銀子被他人  橫 ~ 刀 ~ 奪 ~ 愛  ,記得呀!要常常挪空來ㄚ姍家坐坐呀!不然ㄚ姍家都佈滿了灰塵&蜘蛛網 > <",踏過後也別忘了簽到(這是最基本の禮貌)、好讓ㄚ姍更有動力繼續分享下去,來~~~~~~沒看電視也要有基本の生活法律常識喔^_^多多充實充實吧!

再續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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