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起 性侵7歲以下幼童 重判7年以上徒刑
蘋果日報頭條,司法院為平息民怨,上周與法務部達成修法共識,最高法院刑庭會議昨也緊急做出決議,凡與7歲以下幼童性交,一律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以上,與7歲到14歲兒童性交,除非證明兒童同意,才能改判與未滿14歲男交罪,處3年至10年徒刑;最高法院發言人張淳淙強調:「新見解出爐後,全國各地法院即日起一體適用。」和另外一條新聞連結
法官貪瀆案 3律師涉教唆偽證
不禁讓人懷疑法律人的想法,難怪流傳著『有錢判生,無前判死』的俗話,同樣的法條不同的解釋,適用法律可以因律師、法官而異,行賄索賄不時有耳語傳出。皇后貞操一再地被質疑,人民只有憤怒,法律人珍惜自己的羽毛,捍衛良心與正義吧!
不禁讓人懷疑法律人的想法,難怪流傳著『有錢判生,無前判死』的俗話,同樣的法條不同的解釋,適用法律可以因律師、法官而異,行賄索賄不時有耳語傳出。皇后貞操一再地被質疑,人民只有憤怒,法律人珍惜自己的羽毛,捍衛良心與正義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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